案件简报
案件名称:中国绍兴茂龙吴中鸭绒制品公司(Shaoxing City Maolong Wuzhong Down Products Co., Ltd.)诉美国艾洛斯鸭绒制品公司(Aeolus Down, Inc.)
代表方:原告 中国绍兴茂龙吴中鸭绒制品公司
标的金额:USD 1,600,000
代表律师:李斌律师
案件概况:
被告美国艾洛斯鸭绒制品公司拖欠原告一百六十万美元货款,拒绝偿还,并要求原告董事长放弃其在被告公司34%的股份作为偿还条件。原告在我方协助下提起诉讼,主张被告违约,同时要求确认原告董事长的股东地位,支付股东分红,并允许以市场价收购股份。案件历经三年审理及仲裁,最终由仲裁官裁定原告全面胜诉:被告须支付一百六十万美元货款,三百六十万美元股东分红,并确认原告持有被告公司34%的股份。
成功要素:
- 及时识别法院对公司案件不熟悉,成功申请案件转为仲裁程序;
- 选择熟悉中美贸易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仲裁官审理,确保专业性;
- 精准制定诉讼与仲裁策略,兼顾货款追偿与股东权益维护。
案件结果:
原告全面胜诉,被告需支付货款及股东分红共计520万美元,并确认原告持有34%股份。